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7年3月17日安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 林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志明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 成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刘姣玲同志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封明忠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任 立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任长波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廖大富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赵杰锋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汪继承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雷志军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振业同志为县国土局局长;
张金贵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 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蹇在斌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东宏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肖卫国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熊 国同志为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胡典文同志为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廖 洪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学军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张 烨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邓 敏同志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玉龙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卢光顺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胡昌庆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上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届满,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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