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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伟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3-02-28 10:14:09 浏览次数: 【字体:


安人常干字20231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伟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2023227安乡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孝德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戴军同志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马成林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李文锦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罗洪同志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周成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伟国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邹新平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胡昌庆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

康波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石毅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苑子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丁世明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彭国辉同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母茂生同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静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石毅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丁世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母茂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周春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黎聪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官陵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浩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龙茂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董家垱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奕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魏陈惠子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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