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就湖南省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农业银行融资的决议
安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农业银行融资的议案》(安政函[2017] 4号)。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同意湖南省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20000万元,期限为18年(含建设期),年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上浮30%,担保方式为应收账款质押,并由县人民政府与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湖南省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将该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执行购买服务合同的监督,严格工程质量,严控财务风险,努力将此项目打造成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