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将安乡县城区自来水管网扩建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安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安乡县城区自来水管网扩建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安政函[2017]18号)。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就安乡县城区自来水管网扩建工程向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申请贷款2.8亿元,该项目总投资4.103063亿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5.591195亿元,并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执行购买服务合同的监督,严格工程质量,严控财务风险,努力将此项目打造成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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