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就安乡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向农发银行融资的决议
安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安乡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向农发银行融资的议案》(安政函[2017]11号)。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就安乡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向农发行安乡支行申请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18年(含建设期),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购,并同意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执行购买服务合同的监督,严格工程质量,严控财务风险,努力将此项目打造成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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