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利平、李忠平等同志辞去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 定
安人常发〔2024〕1号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利平、李忠平等同志辞去安乡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
决 定
(2024年2月2日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利平、李忠平、蹇重新、任明、罗承勇、周训刚、杨惠敏、熊淑媛、许顺甲、徐利华、裴纯兰、滕纯军、刘鹏等13名同志辞去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陈利平、李忠平、蹇重新、任明、罗承勇、周训刚等同志的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陈利平、李忠平、蹇重新、任明、周训刚等同志的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报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安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