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检察院联合召开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议
5月18日上午,安乡县法院、安乡县检察院联合召开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副院长魏开富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海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宏祥,县法院院长谢迎春,县检察院检察长彭政及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宣布,成立安乡县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办公室,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随后,法院副院长石毅、检察院副检察长彭晋刚分别宣读《关于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意见》《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随后,法检两家负责人分别发言。彭政对两院共同发布的文件进行解读,并对落实执行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处理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点面结合,共同推进。二是要做好“司法公正常德行”与“决胜执行难”工作的结合。谢迎春指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既是一项司法工作也是一项社会工作,要坚持政治导向、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监督的联动机制。
吉海波强调,现阶段重点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需要。对于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他认为,一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正确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凝聚社会共识。二是要以高强的战斗力执行力全面突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继续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始终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三是要以高效的组织性协同性有力保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组织实施上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在策略方法上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在工作重心上要建好队伍、做好保障。
最后,谢迎春与彭政一起为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办公室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