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
2017年以来,安乡县人民法院在湖南省高院、常德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积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以法官为主体,以办案为中心,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了司法权扁平化管理。在团队组建及运行过程中,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督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格局基本形成,各项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52件,结案2641件,结案率95.97%,服判息诉率90.96%,平均审执时间57.8天,同比下降27天。结案率在常德市法院排名第一,在湖南省法院排名第四,司法改革经验《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以法官为主体定机制,以办案为中心定权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专题审判管理经验推介。调研文章《安乡县法院:以案定员,以案定责,以案定补》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司法改革经验推广。
一、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公正树形象”的工作目标,坚持“平行管理,办案主体职业化”的工作理念,改办案主体的层级管理为扁平管理,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充实一线,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资。
一是严格遴选员额法官。以能办案、办好案、充实一线办案力量为指导思想,在法官的专业能力、司法经验等方面设置入额标准,确保员额法官精英化。全院原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94个,其中法官54人。经过报名审查、民主测评、入额考核、入额考试、审核公示、审议表决等程序,选拔出33名员额法官。员额制改革参照湖南省高院和常德市中院的方案,不搞论资排辈。一是增加了全院干警对院领导的民主测评。将院领导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记100分改为85分,增加全院干警测评分15分。二是在其他法官的考核程序中,将所在部门测评分改为全院干警测评分。三是增加了全院干警测评分在考核分值中的比重,将省高院、市中院的所在部门测评分10分和院领导班子评议分20分,改为全院干警测评分15分和院领导班子评议分15分。四是党组把关,分析各个法官近3年来的办案绩效、考试成绩、投诉举报查处情况,讨论研究确定拟任员额法官人选,层报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批准公示。
二是削减领导职数。为了解决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改革后员额法官中领导所占比重较大(院领导13人+一线法官20人)的问题,在安乡县委的支持下,安乡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消化超职数院领导工作,由原来的班子成员12人、专职审委3人,削减至班子成员6人、专职审委1人。退职的9名院领导(1名未入额)均编入诉讼团队或执行团队办案,成为办案主力,充实了一线办案法官的力量。2017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8名入额的原院领导办案762件,结案617件,结案率81%,办案占比25.52%,结案占比24.52%。组建院领导团队,由在职院领导员额法官4名和审管办员额法官2名共6人组成。新组建的院领导团队要求带头办案,且多办大案要案,主要办理案外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和各类发回重审的案件、再审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2017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院领导团队办案104件,结案 95件,结案率91.35%,办案占比4%,结案占比3.82%。
三是组建审判团队。主动适应改革新常态,转变管理方式,打破行政化的业务庭室管理框架。2017年3月9日,取消了原业务庭局建制,完成机构整合,将原来的19个内设机构(业务庭室11个、综合管理部门8个)整合为15个,其中组建了10个新型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2—4名+助理N名+书记员N名组成)。改革组建的10个团队分别是5个诉讼团队、1个立案团队、1个执行团队(内设2个小组)、2个法庭团队和1个院领导团队。其中,院长带领院领导团队,其余9个团队的负责人从50岁以下的员额法官中产生。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改革过程中,产生了主审法官33人、法官助理21人、书记员28人,基本形成了“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为主要办案单位、部分按“1名主审法官+1名书记员”的结构组成办案单位,2—4名主审法官的小团队组成一个大审判团队的模式。在该种大、小团队结合的模式下,主审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更明确,也更便于沟通和协调;同时,大团队中的各个主审法官所带的小团队的创先争优意识也更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可以得到较大程度的激发。
四是购买社会服务。与安乡县劳务公司联合发出招聘公告,经过电脑速录技能测试、写作、面试三项考试,选拔35名书记员。选拔出的书记员与安乡县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法院工作,其工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由县财政负担。为使新招录书记员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多次组织岗前培训、庭审技能比武,提高新招人员业务能力。
五是改革审判委员会。精简审委会委员人数。原有审判委员会委员21人,改革后从院领导、团队审判长、主审法官中选出9人担任委员,改变了过去因为审委过多而导致的发表意见不充分、研究讨论不深入等情况。明确界定审判委员会职能。为解决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过宽、职能不清等问题,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暂行规定》中对审判委员会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大幅度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
六是设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定《安乡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设立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三个专业法官会议,以相关的分管院领导为召集人,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日常办公机构。明确专业法官会议职责,主要行使提供审判执行咨询意见,提供信访、接受监督案件回复意见,提供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意见,协助院长、其他院领导监督重大敏感案件等四大职责。
七是保障办案经费。坚持足额保障,适度控制原则,实行以案定成本,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办案。经过对办案成本进行测算,以员额法官(助理、书记员)为单元,确定每件案件成本为办公费和差旅费两部分。其中,办公费为100元/件;差旅费根据距离远近分别实行出差审批,在额度内实报实销。压缩三公经费,保障办案一线经费需要。一般诉讼案件额度为400元/件,复杂疑难案诉讼案件500元/件,执行案件700元/件,特殊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决定增加经费。统一管理车辆,保障办案需要。
二、改革审判管理模式
一是实行司法权扁平化管理。明确划分责任,突出法官地位。取消审批制,院长、其他院领导、团队负责人对非本人主审案件的裁判文书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有签发权限,具有员额法官身份的院领导仅签发本人主审案件的裁判文书。对办案法官在案件裁判权上采取扁平化管理。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其独立签发;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签发,真正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他根据法律规定由院长(副院长)签发的法律文书(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等)由院长(副院长)签发。
二是坚持政务层级管理。为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实行层级管理和扁平化管理相结合。每个团队确定一个负责人,减少1/3的办案工作量,由其集中组织开展党务、政务工作,行使考核工作量、协调业务工作、研究制度等审判管理和监督权,并为其他法官做好服务工作。成立机关党总支,每个审判团队成立党支部,确保党支部深入到每一个团队。
三是实行随机分案。一是测算办案数。统计前3年各案件类型的数量,相对固定每个团队的办案范围。归口执行案件办理,诉讼、诉前保全,行政非诉执行,民商事执行,刑事财产刑执行及法庭办理案件执行,全部归口执行团队办理。二是法官办案工作量均衡。诉讼团队以员额法官为单位 ,基本办案数量为90件,法庭团队以地域管辖范围确定办案任务,院领导团队办理重特大案件、案外人异议之诉及发回重审案件。三是随机轮流分案。每个团队以案由为基础,根据各个法官办案进度轮流分案,同时明确法官不得拒绝收案,确因回避等问题需调剂的,通过立案团队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出现某个案由案件数大幅变化,立案团队根据案由、时间段,提出分案方案,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执行。同时,制定制度规定,完不成办案任务或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达到一定程度的法官要退出员额。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为抓好队伍、审判、政务工作管理,出台77项制度编印成《安乡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就审判权运行主体、职权、监管、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与规范,确保各项监督措施得到公开、有效运行。为保证制度执行到位,采取日常考核和不定期巡查两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室、政工室、审管办、装备室、立案团队和法警大队等六大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考核,主管制度和纪检监察的两名院领导负责每周分别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将考核和巡查结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在绩效奖金中直接兑现。
五是细化管理考核。设置审判流程节点,使案件流程精细化;实行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全程留痕,确保案件流程公开透明;强化信息技术控制流程管理,通过审判节点的提示、预警、督促催办和冻结等自动控制环节,督促和推动审判流程的运转。院长、副院长通过审判管理手段,对案件的程序性事项进行管理,履行审判管理监督职责。为及时、稳妥、有效应对重大敏感案件,对院领导、团队负责人监督管理“四类案件”坚持全程留痕的基本要求,确保用权必须有制约。实行以案定绩效,制定《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目标岗位考核办法》,做到工作量化,奖罚分明,落实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职责,考核分数与绩效挂钩,在考核的目的上保证多办案、办好案和多办事、办好事的人得到较多的绩效奖励,鼓励逐渐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六是创新案件评查。优化评查队伍,成立案件评查组织,返聘有办案经验的法官担任专职评查员。根据制定的案件质评相关规定,采取日常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实行专项评查,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查,由专业法官会议提出责任认定、追究意见,报审判委员会决定。对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实行网上随机抽选评查,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审判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法官业绩的重要考评参数之一。
三、改革红利逐步显著
2017年3月9日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推进扁平化改革以来,安乡县人民法院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结案率提升。2017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全院法官人均结案77.66件,同比增长95.91%;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1.17%,同比增长2.8%;平均审执天数47.9天,同比减少37.8天。
二是办案责任心增强。通过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办案人员尤其是主审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了“谁办案谁负责”的意识。通过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法官的尊荣感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活力得到较大激发。
三是办案更加规范。规范诉讼费的收取。诉讼费全部由立案团队统一收取,诉讼费退费由当事人直接领取。规范保全程序。各审判团队在收取保全费并依法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后,承办法官将裁定书移交立案团队,由立案团队立财保字,交执行团队执行。分离执行审查权和实施权。执行员负责执行实施权,执行审查权由法官负责。
四是群众满意度提升。法院的业务性更加凸显,主审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和业外活动中解放出来,专业化、精英化程度提升。随机分案杜绝了当事人选择办案法官或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利益驱动办案情况,地方党委、人大、其他单位、律师、当事人普遍反映好。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急需解决。一是审判团队中的法官、辅助人员和综合部门公务员、司法警察之间利益平衡难度大,在尽量平衡利益的同时,需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二是审判辅助人员短缺。体现在法官助理配备不到位,无法达到“1:1”的比例;聘用书记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不利于审判队伍稳定,也影响案件质量。三是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信息化普及应用和干警素质之间存在不适应,干警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系统应用能力不强。四是办案车辆严重不足。由于历史原因,车改后仅有车辆6台,无法保障办案用车。五是司法救助渠道不畅。省财政无司法救助科目,地方财政不再保障救助资金,涉诉涉访问题、执行难问题解决难度大。六是员额法官待遇落实不到位。比如员额法官办公用房面积。应按照法官对应级别安排,现按照地方组织部原来明确的职级标准,许多晋级法官没有行政级别,地方只认行政级别,不认法官等级,需上级法院协调,统一政策,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段时期,安乡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审判机制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审判团队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干警大局观念,引导干警辩证的看待得失,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二是进一步拓宽司法辅助人员来源渠道。以提高案件质效为目标,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完善法官辅助人员和行政司法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干警总体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从人力、物力、财力三方面加大投入,增设9个数字法庭和2个庭审直播点,推进无纸化办公,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四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其他配套措施。推进司法组织体系、司法人员培养机制、诉讼程序制度、司法管理机制和外部衔接关系等配套机制改革。
安乡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