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安人常办通〔2018〕4号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有关单位: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
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根据监督法、安乡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按照常德市2018年法官、检察官(简称“两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和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为深化“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对“两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通过监督事、监督人与监督案有机结合,提升“两官”依法履职能力,推进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办理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二、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评议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宏祥任组长,有关委办工作人员为成员。有关会议安排与协调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负责。
下设调研组,负责调查了解被评议“两官“的履职情况。组长由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龚佑忠兼任,组员由2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4名人大代表组成,配备2名工作人员。
下设评查组,负责抽选案件的评阅工作。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郭成刚兼任,组员从全县司法系统熟悉审判、检察工作的人员中选聘4人,邀请2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配备2名工作人员。
评议领导小组、调研组、评查组成员名单附后。
三、评议内容
主要评议近三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2年以上、现从事审判业务岗位的法官及从事检察业务岗位的检察官履职情况。选定4名法官、2名检察官进行常委会评议。
常委会评议对象采取由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院”)等单位推荐产生,具体对象名单由评议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已接受履职评议的对象除外。
评议内容如下:
(一)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情况;恪守职业道德情况;遵守司法礼仪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及培训情况等。
(二)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正确适用法律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执法办案质量与效果;工作实绩与奖惩情况等。
(三)自觉接受监督情况。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县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涉法涉诉信访等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有无违反各项廉政制度情况;有无违反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工作步骤
4月至8月下旬,利用5个月时间,分动员部署、调研评查、审议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
1.出台工作方案。4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拟定工作方案,拟定评议领导小组和调研组、评查组具体成员名单,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县各司法机关和乡镇人大主席团。
2.组织相关培训。对调查组、评查组组成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严明工作纪律和要求。
3.开会动员部署。5月上旬,在安乡县2018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暨“两官”履职评议动员大会上统一部署。
4.确定评议对象。会后,制定评议对象产生规则,选出4名法官、2名检察官,作为常委会评议对象。具体名单在县人大常委会及“两院”机关及其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调研评查阶段(5月至6月下旬)
1.自评自查。6月上旬,“两院”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人员,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6月中旬,分别组织“两官”开展自评自查,撰写个人履职情况报告,交评议领导小组审定。6月下旬,评议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民主测评标准与规则。组织对被评议“两官”进行民主测评。
2.集中评查。6月下旬,评查组研究制定案件评查标准、案件抽选规则及评查表格,抽选拟评查案卷并经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始评查工作。案卷的抽选以近三年以来被评议“两官”承办的案件为基准,数量不少于12件,不足12件的,全部评查。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涉法涉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重大改判案件、撤案及被判无罪案件、不捕不诉案件、超期办理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企涉项案件等为必选案件。7月上中旬至7月下旬,评查组集中评查被评议检察官承办的案件;8月上中旬,评查组集中评查被评议法官承办的案件;评查坚持“一案三评”(初评、复评、综合评定)原则,逐案登记。
3.调研走访。调研走访与案件评查同步推进。6月下旬,调研组制定具体调研工作方案,报评议领导小组审定。7月上中旬至8月上中旬,对4名被评议“两官”的履职情况组织调查、走访等活动,征求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调查走访范围包括: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及人员;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司法局等单位相关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随机回访重点案件当事人。根据需要,查访相关场所,查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组织旁听、观察被评议“两官”承办案件的公开庭审活动等。
4.情况反馈。7月,分别召开情况反馈座谈会,向“两院”反馈案件评查、调查走访及收集到的各方面情况。“两院”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征询社会各界对4名被评议“两官”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后交评议领导小组。
(三)审议评议阶段(8月)
1.汇总情况,形成报告。8月上中旬,调研组、评查组汇总情况,分别形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法院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提交评议领导小组讨论。
2.大会审议评议。8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两官”履职情况。大会邀请以下人员列席:乡镇人大主席、“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调研组及评查组全体人员等。
评议“两官”会议议程主要有:4名被评议法官和2名被评议检察官分别报告履职情况;评议领导小组作综合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和询问,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满意度测评等。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至12月下旬)
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被评议“两官”发送书面评议等次和整改意见。被评议“两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加强落实。12月中旬,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整改落实情况)。
1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通报会,通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有关媒体等参加。
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测评结果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未超过60%的,依法依程序处理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强化严格依法履职、推进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是对前两年“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深化。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各司法机关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配合,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做好各阶段的相关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端正态度,积极配合。“两院”要为案件评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被评议“两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将评议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认真撰写情况报告,做好自评自查、整改等各方面的工作,正确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三)客观公正,凸显实效。调研组、评查组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客观工作原则,尽可能地掌握第一手材料;既要肯定被评议人员的工作成绩,总结好的经验,推介优秀典型,又要直面问题,将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如实写入报告,精准地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评议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督促整改力度,确保监督实效。
附件:
1.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工作调研组名单
3.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工作评查组名单
附件1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潘宏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唐 慧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龚佑忠 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郭成刚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
成 员:潘 登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文宏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姚建业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廖可华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陈梅桂 县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熊先告 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
谈英俊 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副主任
贺连香 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
王常红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县人大法制委委员
唐梦君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附件2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工作
调研组名单
组 长:龚佑忠 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成 员:文宏斌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梅桂 县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熊先告 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
谈英俊 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副主任
王常红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县人大法制委委员
工作人员:李成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潘宏刚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附件3
安乡县人大常委会“两官”评议工作
评查组名单
组 长:郭成刚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
成 员:潘 登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廖可华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贺连香 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
唐梦君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司法工作者各2名
(待定)
工作人员:李成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潘宏刚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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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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