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任前法律考试
12月11日上午,安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9名新一届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考场内,考生们个个神情严肃,仔细审题,沉着作答。据悉,人大常委会组织提请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促进拟任命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民主法治观念,忠实履行职责,更好服务人民。同时希望大家充分认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性,并以这次考试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法律知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身作则,模范带动,不断开创安乡法治建设新局面。
据了解,本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典》《监督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与政府部门工作有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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